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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书协议

 
中国万维网《代理合同》
甲方:
( 代理ID:          )
(级   别:           )
乙方: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信息平台租用服务的提供商,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合同:
 
一、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域名及增值业务中所包含的业务及服务进行必要的宣传,并为用户提供基本的技术咨询。
2、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3、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cn-nic.com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a) 更改密码
       b) 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c) 设置URL转发
       d) 设置邮件转发
       e) 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f)  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5、甲方为其发展的用户提供除乙方域名及增值业务以外的服务,如homepage制作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工作,也可由乙方负责,双方协商决定。
6、甲方和甲方发展的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邮电部《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7、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负责域名注册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甲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电话、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甲方责任的内容。
3、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实际款项后,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
5、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6、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7、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8、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9、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10、 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二、违约责任
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因甲方原因(如未按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甲方负责。
3、  乙方原因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三、免责条件
1、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华丰大厦2703

邮编:

518034

联系人:

陈小兰

电子邮件:

cxl@szhot.com

电话:

0755-83146589

传真:

0755-82905533,83146590

开户行:

建行深圳市分行景苑支行

帐号:

086002610418425

开户名称/收款人:

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结算方式

服务类型

付款及结算方式

域名类

付款:

甲方需先交纳业务预付款不少于1000元。甲方在线注册成功后,乙方即将相关费用从甲方预付款中扣除。当甲方域名业务预付款不足以继续注册域名时,甲方需以支票、汇款或现金等形式将后续域名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录入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域名注册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左边的服务类型付费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建议预付款在1000元以上,方便快速结算您所订的业务。

结算:

1、甲方成为乙方一级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1000元人民币,二级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2000元人民币,三级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3000元,四级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4000元,以代理价格执行,以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合同终止时,对于一级代理,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1000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则乙方扣除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合同终止时,对于二级代理,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2000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金额已超出人民币1000元,但少于2000元,按一级代理价格结算后退还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则乙方扣除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4、合同终止时,对于三级代理,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3000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金额已超出人民币2000元,但少于3000元,按二级代理价格结算后退还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2000元,则乙方扣除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5、  合同终止时,对于四 级代理,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4000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金额已超出人民币3000元,但少于4000元,按三级代理价格结算后退还甲方;金额已超出人民币2000元,但少于3000元,按二级代理价格结算后退还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则按一级代理价格结算后退还甲方。

空间类

邮局系统

搜索引擎登录

繁简通软件

 
六、合同终止
1、        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        甲方违反本合同,且在14天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用以更正。
3、        甲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
4、        甲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乙方付费。
5、        甲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
6、        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7、        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PS:  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七、合同附件
1、        代理价格及结算方式
2、        甲乙双方约定的开户管理流程
3、        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4、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附则:
1、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授权签字代表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未了事项,双方得以补充。
3、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的详细联系信息:

单位(个人写姓名):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单位负责人:

 

       业务负责人:

 

       财务联系人:

 

     推广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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